问题 | 派出所可以做伤情鉴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人身伤害的案件,如果受伤程度较重,伤害程度可能构成轻伤以上的(原因是轻伤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又或者被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双方对伤势情况存在争议的。公安机关都应当进行伤情鉴定,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如果当事人自行鉴定的,则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一、被打轻微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赔偿多少钱这是不固定。被打后要及时报警,轻微伤,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二、被人打了报警后处理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公安机关没有通知您,你要记得要求其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进行法医鉴定。其次,进行伤情鉴定后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伤情是要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的。如果经鉴定为轻伤以下伤情主要指轻微伤以下伤情则一般为行政处罚。 三、伤情鉴定结果多久出 公安机关在办理人身伤害案件中,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案件当事人的伤势情况进行鉴定。公安部对于公安机关在办理伤害案件中的鉴定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修正)第九十条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第九十一条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经公安机关通知,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安机关确定的时间内作伤情鉴定的,视为拒绝鉴定。 第一百条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