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是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长期在外居住的,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予以办理。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