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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治疗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释义
    住院期间充分保留治疗相关资料,包括病历、报告等。在病历中让医生注明护理需求和辅助器具购买,出院时让医生在记录中注明护理、营养和休养时间等信息,以便后续要求护理费、营养费和医疗期工资。如有必要,可复诊并要求开病假单。
    法律分析
    1.以下相关资料原件,都应保存好:
    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本、X片和X线报告单、CT片和CT报告单等治疗相关资料。
    2.住院期间:
    (1)让医生在病历中注明需要护理人员(之后可以要求护理费);
    (2)如果需要购买相关的辅助器具,例如柱拐,也让医生在病历中注明;
    3.出院时,要让医生在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中注明:
    (1)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人员(之后可以要求护理费,侵权与工伤竞合时);
    (2)需要医生注明“加强营养”(之后可以要求营养费,侵权与工伤竞合时);
    (3)需要医生注明休养多久(之后可以要求医疗期工资,或误工费,侵权与工伤竞合时);
    (4)休养时间到,如果还有必要休养,可以再到医院复诊,要求开病假单。
    拓展延伸
    工伤治疗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在工伤治疗过程中,常见问题包括:就医选择、费用报销、康复进程等。针对就医选择,应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了解其工伤治疗经验和设备情况。费用报销方面,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咨询保险公司的要求和流程,确保能够及时获得报销。康复进程中,需要遵循医生的治疗方案,积极配合康复训练,注意休息与恢复。对于疼痛和不适感,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治疗方案。此外,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避免过度劳累,有助于加快康复进程。综上所述,了解并解决常见问题,能够提高工伤治疗效果,促进康复恢复。
    结语
    合理保存治疗相关资料,包括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等。住院期间应让医生在病历中注明护理需求和辅助器具购买。出院时,医生应在出院小结中注明护理需求、营养要求和休养时间,可要求医疗期工资或病假单。在工伤治疗过程中,需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及时提交费用报销材料,并积极配合康复训练。注意与医生沟通调整治疗方案,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促进康复恢复。了解并解决常见问题,提高工伤治疗效果,促进康复恢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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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