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是发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1年以上的外国人的居留许可。2005年开始启用,取代了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永久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居留和工作,凭本人的护照和永久居留证件出境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