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共场合拍视频侵犯隐私权。 关于隐私权,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则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即便在公共场合,有些隐秘部位也是不能随便乱拍的。比如,用高倍像素放大行人的胸部、裆部这些隐秘部位,即便拍摄地点是在公共场合,由于涉及对方的隐秘信息,这些拍摄行为也属于违法。 有可能会构成犯罪。 法律规定,在网上散布他人有关隐私的照片造成受害人精神伤害算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应该报警处理,要求他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答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