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的方式和适用条件介绍 |
释义 | 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及分类简介。公开招标适用于满足一系列条件的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特殊性项目或公开招标费用过高的情况;单一来源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紧急情况下无法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情况;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无投标或合格标的、技术复杂或无法确定详细规格的情况;竞争性磋商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无法确定价格总额的情况;询价适用于货物规格统一、现货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 法律分析 一、公开招标 适用条件: 1. 招标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招标人应具有招标项目的实施能力。 3. 招标人应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技术方案。 4. 招标人应具有充足的资金或资金来源明确且合法。 5. 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或产品应具有市场前景。 6. 招标项目的市场环境应良好,不存在严重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规定。 7.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9.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资质或资格。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适用条件: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单一来源 适用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竞争性谈判 适用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五、竞争性磋商 适用条件: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询价 适用条件: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结语 根据所提供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适用条件,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采购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在选择采购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特殊性、紧急性、技术复杂性、市场竞争情况以及采购金额等因素,以确保采购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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