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买房用嘉兴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
释义 | 一、合肥买房用嘉兴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买房后辞职,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辞职后,处于缴存状态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不在缴存状态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以上是“辞职后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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