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南昌进行生活很久了,关于南昌公租房申请怎样进行? |
释义 | 南昌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本市户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来人员向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所需材料一式三份,一并提交; 一、录入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家庭提交的所有资料录入、扫描至南昌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确保所有录入、扫描信息准确无误; 公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社区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张榜公示3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有网站的应同时在网站公示; 二、提交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受理意见、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材料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房产。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核查申请人的住房情况; 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认定住房保障资格、公示。认定住房保障资格: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民政部门核查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综合核查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及房产核查情况,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认定住房保障资格,将名单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三、材料移交。在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申请人的住房保障资格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人相关材料移交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建档; 四、名单报送、资料建档。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申请人的住房保障资格后,将名单及相关档案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报送备案; 五、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已认定的住房保障对象在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网公示,公示期直到分配前结束,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建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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