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期限内如何处理房屋属具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间房屋属具的维修和更换责任由出租人承担,除非因租赁人过失而导致损坏。如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赁人需要承担部分属具的维修和更换责任,则租赁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属于租赁物的附属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提供给承租人,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2.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并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损耗、毁损负有赔偿责任; 3. 《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对属于租赁物的一些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的维修和更换负责; 4. 《物权法》第三十一条:物权人有权要求他人不侵害其物权。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物权。 总结: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应该提供完好的房屋属具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出租人也需要承担维修和更换的责任。如果租赁人损坏了房屋属具,则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承担损坏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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