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未约定的期限可以协议补充或者视为不定期租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