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债务未偿还,丈夫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负责的债务,包括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个人债务是指婚前或婚后由个人产生的债务,除非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或债权人知情,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婆所欠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老婆无力偿还的时候,老公要承担偿还债务责任的,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怎么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首先,满足以下要件的即为夫妻共同债务: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按照当前的规定,应该是依法登记结婚后产生的债务。如果双方同居但未领证,因为当前难以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会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而可能被认定为同居债务。 2、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产生 如果夫妻一方借钱为个人使用,比如借巨款整容,那么即无法认定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便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不过,夫妻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以下情形为夫妻个人债务: 1、在建立婚姻关系前产生的债务 注意,如果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在建立婚姻关系后产生的债务,双方约定为个人的债务 不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为个人的债务,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做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 但是,对外有以下两种情形的会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跟债权人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2)跟债权人建立债务关系时,对方对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知情的。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和范围。根据该条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夫妻个人债务的区分上,需要考虑债务产生的时间和性质,以及双方的约定和债权人的知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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