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事赔偿是否会连累到配偶视情况而定。如果该债务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以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在为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