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刚需买房新规 |
释义 | 一、《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试行)》并对外公布,有效期两年,均价低于2万元、14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优先供应给符合条件的刚需无房家庭。 二、预售备案的平均价格低于(不包括)每平方米新商品房项目2万元,建筑面积小于(不包括)14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80%的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 三、适用对象意向购房家庭满足以下条件可优先选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我市无住房交易记录。 四、房源范围武汉市符合以下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纳入优先购房范围:预售备案均价低于20000元/平方米(不含20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应将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低于140平方米(不含14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80%的比例(含8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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