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发票可以退货吗 |
释义 | 对于商品没发票是否可以退货的问题,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商品是不合格的,可以退货。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如果商家不愿意退货的,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力救济。 2、商品本身没有问题,只是自己不满意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需拿出购买证据,货物单据、支付记录等,向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另外,如果是网络购物的,买家退货后卖家不同意退款,双方无法协商成功,购物平台的客服将在退款申请之日起30天内来介入帮助双方协商处理。 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综上所述,没有发票,不能享受“三包”待遇;又因为无法证明与销售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无法向销售者要求退货。但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退货;有收据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产品是由销售者售出的,可要求销售者退货;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接受退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十四条 【退货责任】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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