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 办理房产证 、落户、提取 公积金 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2、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 购房 者可以拿着 身份证 、 购房合同 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 法律客观: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