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揽合同有6种类型: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和检验。加工合同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制作成品,定作人支付报酬。定作合同使用承揽人的材料和技术制作成品,定作人支付报酬。修理合同修复损坏物品,定作人支付报酬。复制合同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支付报酬。测试合同利用设备、技术测试指定项目,定作人支付报酬。检验合同利用条件检验指定项目,定作人支付报酬。 法律分析 承揽合同有以下类型: 1. 加工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2. 定作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3. 修理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 4. 复制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5. 测试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6. 检验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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