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是外孙一般不可以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其外孙列入继承人范围的,或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外孙代位继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