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能证明妻子明确表示不同意的,债务由丈夫独自承担。但是,夫妻之间的协议没有告知第三人的,该协议对第三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七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