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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别法人是什么意思?
释义
    特别法人的主旨是基层群众性组织能够更好履行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别法人包括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特别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区别在于法人的适用范围不同,非营利法人是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分配利润,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法律分析
    特别法人包括以下几种:
    1、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3、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重要的民事活动特别法人的意义是让一些基层群众性组织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能,为人民群众更好的服务。
    特别法人和非营利法人联系与区别
    区别主要在于法人的适用不同,我国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拓展延伸
    特别法人:法律上的特殊法人身份解析
    特别法人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特殊身份的法人实体。与普通法人相比,特别法人在某些方面具有特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别法人的身份通常由法律明确规定,例如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特殊行业协会等。特别法人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特权和豁免,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特别法人的设立和运营通常需要遵守特定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并受到政府的监管和监督。特别法人的存在和发展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特别法人的设立对于基层群众性组织的职能履行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与非营利法人相比,特别法人在法律上享有特殊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法人的身份通常由法律明确规定,如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和特殊行业协会等。特别法人在法律上享有特权和豁免,但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特别法人的设立和运营需遵守特定法律法规,并受政府监管。特别法人的存在和发展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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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5: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