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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宠物无证行医怎么处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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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