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去香港澳门有困难吗? |
释义 | 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但无禁止出境令者可自由进出境。限制出境需依法执行,尽早处理、不扣留证件、在内地处理,控制在极少数。被执行人不得高消费,如乘飞机、高级宾馆、购房、旅游、高费学校等非必需消费。 法律分析 失信人不可以去港澳,如果当事人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会被限制出境,而限制出境的范围包括港澳台地区。如果人民法院没有颁布禁止出境令的,即使是失信被执行人仍然可以进出境。 需要限制已入境的外国人出境或者限制中国公民出境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在执行中应当注意:凡能尽早处理的,不要等到外国人或中国公民临出境时处理;凡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不要采取扣留证件的办法限制出境;凡能在内地处理的,不要到出境口岸处理,要把确需在口岸阻止出境的人员控制在极少数。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拓展延伸 失信人前往香港澳门的限制和挑战 失信人前往香港澳门时面临着一系列的限制和挑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信人可能会受到限制出境的限制,包括被列入限制出境名单、被拒绝办理护照或签证等。此外,香港澳门当地的法律体系也会对失信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可能导致其在当地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经商。同时,失信人在香港澳门可能面临社会排斥、信用受损等问题,这对其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都会带来不便和困扰。因此,失信人前往香港澳门会面临着诸多限制和挑战,需要谨慎考虑和处理。 结语 失信人前往港澳面临着严格的限制和挑战。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当事人将被限制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然而,如果人民法院未颁布禁止出境令,即使是失信被执行人,仍可自由进出境。对于限制已入境的外国人或中国公民出境的情况,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执行,并遵循早期处理、非扣留证件方式和优先在内地处理的原则。对于自然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进行高消费行为,包括交通工具、宾馆、房产、写字楼、车辆、旅游、子女教育、高额保费购买等非必需消费。因此,失信人前往港澳将面临诸多限制和挑战,需要慎重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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