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需要由其父母进行协商,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协议轮流进行抚养子女,可给予准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跟随母方进行生活,如果母方有严重疾病的,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的等其他原因,可以跟随父方进行生活。如果对子女成长不利的,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与父母任意一方生活发生争执的,需要考虑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