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20年是实施的“3+3” 新高考改革方案,文理不分科的第一届高考。在津招生院校将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统一高考科目将减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任选3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