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1、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2、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3、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4、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5、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除了与各类保险相关,在一些赔偿纠纷中,也会以此作为基础来进行赔偿,因此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数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