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图审核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第77号令,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34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国家、省、设区的市三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地图审核职责的划分。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以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实施地图审核所需经费列入相应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年度预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向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提出地图审核申请: (一)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 (二)已审核批准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再次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且地图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拟在境外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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