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 |
释义 |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胎儿只有活着出生的,其权利能力即可实现,才能与其他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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