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员工是否需要在四个月内离开公司?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新员工是否需要在四个月内离开公司?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走人,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二、新员工入职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同页)复印件2张;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劳动局备案使用); 3、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员工档案和工牌使用);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1份(劳动局备案使用); 5、就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6、如未办理过就失业证则需要提供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7、家庭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2张(员工档案及劳动局备案使用); 8、住房公积金卡、医保卡复印件1张; 9、养老保险转出单(本人未持有则无需不提供); 10、荣誉证书、专业职称、外语等级、技术上岗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员工档案备案使用); 11、三方协议、派遣证; 12、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13、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备二级以上医院资质)。 新员工入职后,需要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三方协议等材料,除了提交入职材料之外,还会领取一份新员工入职物品领用表,方便行政部来管理公司物品。如果您在公司工作,没有进行上述的入职事项,那么您有可能去了一个非正规的公司工作。所以找工作时要擦亮眼睛,最好能够实地勘察,以免上当受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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