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土文物能私下买卖吗,法律怎样规定 |
释义 | 出土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私下买卖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给外国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文物商店、拍卖企业若有违法行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吊销许可证书。 法律分析 出土文物不能私下买卖,必须第一时间通报文物局,由文物局处置。出土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无权处置或者变相买卖。但是,如果私下买卖出土文物的,且不构成犯罪的,则会被行政处罚。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如果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一条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文物商店、拍卖企业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的文物,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书。 结语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出土文物应及时通报文物局,由其处置。私下买卖出土文物属于违法行为,尽管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将被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将被处以罚款。文物商店、拍卖企业若违反规定,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并可能吊销许可证书。因此,我们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国家的文物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四十三条 依法调拨、交换、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取得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可以对提供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给予合理补偿,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的补偿费用,必须用于改善文物的收藏条件和收集新的文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 调拨、交换、借用的文物必须严格保管,不得丢失、损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 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结案后无偿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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