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城就业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 进城就业农牧民子女入学的条件: (一)持有家长原籍农牧民户口簿和原籍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 (二)父母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了暂住证; (三)有在现暂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租房或购房协议; (四)父母具有流入地相关单位、企业或其他用工单位就业卡,或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流动就业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五)进城就业农牧民子女非起始年级的学生还应提供原籍学校的学籍证明或转学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