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户口迁移广东 |
释义 | 未婚情况需提供五年以上暂住证、购房入户等证明,已婚情况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丈夫户口本等证明,根据以上材料到村管户籍或派出所办理迁移广东户口手续。 法律分析 一、未婚情况所需证明:五年以上暂住证,购房入户(首到广西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再带着迁出证明和广东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二、已婚情况所需证明: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丈夫所在地村或居委会同意接收的证明等,持上述材料到村管户籍的干部或到派出所办理。广西户口迁移广东流程可参考以上的内容,望采纳。 拓展延伸 广西居民跨省迁往广东的户籍转移程序 广西居民跨省迁往广东的户籍转移程序通常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首先,居民需要到广西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迁出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接着,根据广东省的规定,居民需要到广东目标地的公安局办理迁入手续,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并进行信息核对和审核。在审核通过后,居民的户籍将正式转移至广东,并领取新的户口本。整个过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耐心,但一旦完成,居民就可以享受到广东的各项公共服务和福利。 结语 广西居民迁往广东的户籍转移程序需按规定办理,包括办理迁出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信息核对和审核。虽然过程需要时间和耐心,但一旦完成,居民将享受到广东的各项公共服务和福利。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推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四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二十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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