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迁移分网上迁移和迁移证迁移。户口网上迁移用于本县内的户口迁移,群众只需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就可以办理;迁移证迁移多用于市(县)外的迁移,申请人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县公安户口迁移审批表,逐级审批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