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如何计算
释义
    一、计税基础: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根据国务院国发
    (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
    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三、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计算公式;
    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四、会计分录
    1、提取时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3、上交时借:应交税费——城建税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三、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
    (一)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
    (二)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三)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进一步调整土地出让收益的使用方向。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各地区要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落实上述政策增加的收入,要按规定全部用于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不得因此而减少其他应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0: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