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从2013年1月1日起,将上调外国人和海外定居的越南人的签证费和居留证费用。其中,一次的,签证费上调至45美元(目前为25美元)。多次的,签证将分为三类,即一个月多次的,为65美元;6个月以下多次的,为95美元;六个月以上多次的,为135美元。因护照过期更换后的改签费将从10美元上调至15美元,居留证调整为15美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条例》第十六条颁发各种护照和发给侨居国外、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的签证收费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发给外国人外交、公务签证,按对等原则收费或免收签证费;发给普通签证按照规定收费,必要时可以免收。同我国签订互免签证费协议国家的公民按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