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纠纷有好几处投诉地点,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如果投诉目标是诊所、医务室等小型机构,可以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也可以去医调委、或司法部门。 一、起诉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状中请求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1、民事赔偿案,原告(受害者),起诉状必须要写赔偿金额。起诉状写的赔偿金额,要经过列项,经过严格计算的。 2、千万不要漏项。损害物品,可以有发票的看发票。没有发票的,大件可以估价。 3、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该有医院的病历,治疗单据,药费收据。构成轻伤的或者轻伤以上的,应该有伤情鉴定报告。 4、造成残疾的,应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看构成伤残几级。 5、造成人身伤害的,在第一时间内,要报警。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