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澳门劳工走水货被海关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当事人做出走私物品,和非正常渠道销售产品的行为。2.当事人在澳门自治区做出的行为。3.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4.当事人在特别行政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条 海关可行使以下权利: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第七条 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支持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非法干预海关的执法活动。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