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
释义 | 学校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的时间没有超过两年,那么就尽早的把档案存到人才市场,或是打回生源地。如果已经找到了能够接收档案的单位,也可以选择把档案交到单位保存。 2、超过两年以上应该就是死档了,可以去所在地的档案局问问看能不能补办。如果可以补办,那么,你需要回到你的小学,中学,高中去开证明,证明你从这些学校毕业,开证明的时候记得带毕业证。 3、然后要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加盖公章,证明上要有教育局和学校两个公章。然后去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及派出所各开一个证明。如果是大学毕业,还需要有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然后带着自己的两张照片,还有身份证,就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回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学校个人档案保存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余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毕业生;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 综上所述,学校个人档案最好是放在生源地或者是人才市场,避免发在自己手里,成为死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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