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条件包括: 资产方面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对总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债券余额加起来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盈利方面的要求: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能够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 应用方面的要求:聚集的资金要投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利率方面的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能比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高; 规定的别的条件。 公开发行债券聚集的资金,要用于核准的用途。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要符合以上的条件外,还要符合证券法等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请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