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股东一人可以退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两个股东一人一般不可以退股,但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些?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公司回购股权,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4、请求解散公司。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企业股东退股流程是什么 企业股东退股流程是:1、出现法定的三种退股情形,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2、股东可以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3、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股东是否有权要求收回股份 在出现法定情形时,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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