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办理的, 1、乘机时未携带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可以向机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2、申请时应当向机场公安机关提供户口本或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介绍信,或过期的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及两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 3、无法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向机场公安机关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户籍亲属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 4、机场公安机关查验无误后为其签发《临时身份证明》。补办临时乘机证,旅客可以持户口本或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介绍信,或过期的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及两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机场亦设有便民摄影服务点),警务室办证窗口申请办理《乘坐中国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民警现场通过公安网核实人员信息无误后,当场即可签发。该《临时身份证明》可作为乘坐国内民航飞机的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一般为7天,最长不超过15天)可多次使用。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