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建房如何买卖过户 |
释义 | 一、户籍手续: 1、签订合同,记得房地产证明书户籍不通过房地产中介,必须明确写合同条款和违约条款。签合同时,最好有房地产证明书的共享者。 2、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地产过户税缴纳完毕后,可以拿到房地产证明书,买卖双方交接,过户完毕。 二、户籍手续所需材料: 1、开发人员名义的房地产证明书原件。 2、开发人员的法人委托书。 3、撤销前个人房地产证明书的原件或房地产证明书的注销证明书。 4、房屋过户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安置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被拆除的人死亡时,必须提供死亡证明书和代理人证明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书的复印件。 三、过户费用: 1、权利税:一般住房费用的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第一套房的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 1、5%,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4%)。 2、营业税:房地产证明书不足5年的交付率为 5、6%,生产证明书不足5年可免除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1%( 4、交易费:3元平方米。 5、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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