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案底的员工能否更改姓名? |
释义 | 有案底的人可以改名字,但需符合条件:年满18周岁的人要有充分理由,并经派出所长或乡长批准;被剥夺政治权利、受刑事处分、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不得变更姓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5条,未满18岁犯罪且判刑不超过五年的记录应封存,不得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单位也需保密。 法律分析 有案底可以改名字。公民申报变更姓名,可参照下列意见处理: #160; #160; (1)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以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 #160;#160;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160;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拓展延伸 有案底的员工是否有权利申请更改姓名? 在法律上,有案底的员工并不一定有权利申请更改姓名。根据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法律体系,法律对此可能有不同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有案底的员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更改姓名,例如证明姓名变更对于其个人安全或就业机会的重要性。此外,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公众利益和其他相关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姓名变更请求。因此,有案底的员工应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在该司法管辖区内是否有权利申请更改姓名,并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要求。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有案底的员工申请更改姓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姓名需要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是不应轻易给予更改的。而被剥夺政治权利、受刑事处分或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因此,有案底的员工在申请更改姓名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经过相关批准程序。具体情况还需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八条 下列文书、出版物等应当印有国徽图案: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任命书、外交文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信封、信笺、请柬等;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的封面; (四)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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