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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什么原则
释义
    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的原则如下:
    1、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正确处理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台治理的原则。是预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问题及环境损害的发生;在预防为主的同时,对已经形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积极治理;用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效益而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相结合的办法,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整治,以提高治理效果。如合理规划、调整工业布局、加强企业管理、开发综合利用等;
    3、污染者治理、开发者保护的原则。也称“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是明确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与资源者承担其治理和保护的义务及其责任;
    4、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有最高的行政管理职责,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以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不受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损害;
    5、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也称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是指人民群众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进行群众性环境监督的原则。
    环境保护的措施如下:
    1、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如工厂上脱硫工艺,减少粉尘排放等等;
    2、采取集中供热等措施,节约能源的同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多植树造林,改善下垫面,减少风吹尘;
    4、鼓励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浪费的同时减少温室气体等的排放;
    5、区域协同控制,大气污染不是一个城市的问题,在特定的天气条件下污染物会输送到其周边。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污染者治理、开发者保护的原则、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此外,还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环境权利原则、协调发展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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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1: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