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抚养权可以变更孩子的姓名吗 |
释义 | 有抚养权可以变更孩子的姓名,但是需要经过对方同意。未成年人需要改名字时,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后由抚养的一方负责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问题,并且可以和孩子长期生活在一起,并代为掌管相关的资料和财产。如果对方不同意孩子改名字,那么抚养的一方是不能更改的。 一、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孩子的姓名是否可以更改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孩子的姓名可以更改。但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否则对方可以要求恢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小孩改名要什么证件 小孩改名字要这样的手续: 1、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如果是成年人改名,直接去申请即可。 三、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种情况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 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一项是兜底条款,法律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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