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凡年满16周岁并享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股东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享受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3、批评和建议权。享有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享受福利权。享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福利的权利; 5、分红权。按照股份取得分红的权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解体后,经核算依法分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剩余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