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割 |
释义 | 法律分析:虽然是没有产权证明的安置房,但也是财产。至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①如果购买该安置房的房款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则该套房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因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只是财产的形式发生改变,其权属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②如果购买该安置房的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如何分割,应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一般由一方占有、使用,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也可以把安置房卖掉,双方分割价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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