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符合条件就可以。 安置房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 社会保险 ( 养老保险 或 医疗保险 ,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 购房 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客观: 《城市房屋 拆迁 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 强制拆迁 ,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 证据保全 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