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申请安居房? |
释义 | 离婚不满5年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以以个人名义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但如果离婚前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离婚后不满5年内拥有自有住房,则不符合购买条件。 法律分析 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申请该项的当事人双方的离婚年限应达到5年,其他具体的申请条件,可以参照如下: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拓展延伸 离婚后无房,如何重新申请安居房? 离婚后无房,重新申请安居房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您需要了解当地政策和规定,确定是否有特殊规定或限制。其次,核实您的离婚证明和无房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如离婚判决书、无房证明等。然后,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此外,您还需要关注申请的时间窗口和申请流程,确保按时提交申请。最后,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如果申请成功,您将获得重新安置的机会,否则,您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进一步的解决方案。请注意,具体步骤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离婚后重新申请安居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了解当地政策和规定,核实离婚证明和无房证明文件。然后,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所需材料。关注申请时间窗口和流程,耐心等待审批结果。若申请成功,将获得重新安置机会;否则,请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进一步解决方案。请注意,具体步骤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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