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中国人民找到了实现民主权利的制度载体。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二、根本违约制度的价值 根本违约制度的价值在于一方面赋予了非违约方救济的权利,使得违约方根本违约时,非违约方可以请求交付替代物、宣告合同无效或请求赔偿损失等,尽可能的减少根本违约所造成的利益减损,保护非违约方=而另一方面,也更重要的是,其严格的构成要件实际上限制了非违约方宣告合同无效或是解除合同的权利的行使。 对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的选择,应力求在这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以实质上剥夺了当事人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和可预见性作为判断根本违约构成与否的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实现了这种平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往往涉及面广泛,而且当事人之间信息沟通较差,履行过程复杂,履行过程中不符合合同的行为会时有发生,如果仅仅因为微不足道的与合同不符的方面而当然的认定违约方根本违约,赋予非违约方以宣告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的权利,那么国际贸易的当事方就会对缔结履行合同有所顾虑,这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是不利的。 可以肯定的是,各国对于合同基本态度都是尽可能的促使合同有效,以加强经济交往的频繁度,繁荣经济,因此,在规定根本违约制度的时候也需要加以严格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