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缴存人不符合提取标准:缴存人没有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2、提取频次已达最大要求次数: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的次数达到规定的上限; 3、提取额度超过要求额度:缴存人曾多次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达到上限。 公积金取不出来的原因如下: 1、客户不满足公积金提取要求。公积金提取需要客户有正当的原因,如偿还房贷本息、缴纳租房租金、装修或者是改造自有房屋等,如果客户没有合适的原因就不能提取公积金; 2、客户提交的资料有错误或者是遗漏的地方。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客户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的资料,如果资料有问题,客户提取不了公积金; 3、客户的公积金账户被封存。 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