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会发到社区婚姻登记档案隶属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解决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婚姻当事人能够凭合法身份资料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看。通常情况下,他人不能够查阅他人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能够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及本人有效资料能够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